内蒙古呼和浩特沙尔沁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已由呼开经发[2016]71号、呼开经发[2016]108号、呼开规函[2016]41号、呼开规函[2016]75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创新中路以东、110KV昭顺线以西、如意大街以北、规划路南 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主热源厂1座,设5台29MW的燃气锅炉(4用1备);临时热源厂2座,设3台5.6MW的燃气锅炉(2用1备);供热管网10.852千米,热力站11座。供热面积为237.7万平方米 4、计划工期:2017年9月11日-2018年12月4日,共450日历天 5、计划投资:1621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节假日休息),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副本; (3)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 (4)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6)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联合体协议书。 注: (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涛 电话: 邮 箱:chentaozhaobiao@ 地 址: